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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圍青少年綜合服務中心
會員申請

申請入會辦法 (必須親臨中心申請)

個人會員

申請資格
6-24歲的香港居民

年費: $15

家庭會員

申請資格
1.申請人須年滿18歲或以上之家長或監護人
2.家庭成員之中必須有最少一位是在申辦會籍時年齡界乎6-24歲的香港居民
3.家庭成員須為兩代或同住隔代直系親屬
4.人數不限

年費: $30

優惠會籍:現時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或學生資助計劃全額津貼之學生及其家庭成員可獲豁免會費(申請時需出示當時有效之證明文件)。

申請手續

1.填妥會員申請表格並於開放時間親臨中心繳費辦理;

2.帶同可核實出生日期及住址之身份證明文件(如身份證、出世紙或學生手冊);

3.若申請優惠會員,需帶同有效綜合社會保障援助或學生資助計劃全額津貼證明文件;

4.連同會費交回本中心辦理(備註:辦理續證者須是「會籍已過期」或「會籍有效期不足3個月」才接受辦理。)

補證

手續費每張$5

(備註:每年按需要調整,請小心保管會員證,以免遺失;申請補證者須是遺失了會員證及會籍有效期超過3個月以上才接受辦理;補領之有效期會按照原有會籍之有效期作計算。)

福利

會員證只屬申請人個人使用,並可享有以下福利

1.可參與本會屬下青少年綜合服務中心的各類服務、活動及享用設施;

2.每位會員均可獲發兩張圖書證,於開放時間享用中心借書服務;

3.憑出示有效會員證於開放時間以會員價報名參加指定活動;

4.憑出示有效會員證於開放時間可借用中心指定設施,如電腦、康樂用品等。使用時請遵守職員指示及規則;

5.憑本中心會員證到指定商號惠顧,均可享有特別優惠,優惠條款由個別商戶設定。

終止及

退出會籍

1.會員證及圖書證有效期由繳交會員費當日起計,為期一年,到期不續證者,均作自行退出論;

2.會籍未屆滿而欲退出會籍者,可以書面提出或填寫退出會籍申請表,連同會員證交回中心處理。但所繳付之會費,恕不退還;

3.若服務使用者對職員或其他人士構成滋擾/危險或蓄意破壞中心公物,中心有權要求服務使用者終止及退出服務。

終止及退出服務

1.若由於個人原因而退出活動,參加者可以口頭/書面形式通知中心接待處職員或負責職員,所繳付之費用,均不獲退還。

2.凡參加者連續缺席三課而未向導師請假,中心有權視為自動退出論,所繳費用將不獲退還。

3.如個案案主欲退出輔導服務,可以口頭或書面向負責社工提出,社工會在一個月內結束個案。